一、基本情况
本期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提请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共有25个广告。全系统利用SFDA广告监测系统对电视台、报刊等媒体进行了监测。从监测的情况来看,本期的25个违法药品广告中,报刊刊登的有10个品种,电视台播出的有15个品种。违法原因有以下几类: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等。
二、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统计汇总情况
本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汇总了遂宁、内江(含隆昌)、广元、凉山、广安、巴中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的违法药品广告。从各市(州)食品药监局上报的情况来看,仍存在以下问题:一些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的违法广告统计表只有数据,但无移送工商部门查处的具体内容;一些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虽上报了移送工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但是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名称、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违法原因等项目存在填写错误或漏填的情况。如:有的局将药品名称为“九郡牌连翘败毒丸”填写为“九郡连翘败毒丸”,“九郡”是注册商标,“连翘败毒丸”是通用名称;有的将药品名称为“筋骨活牌天麻胶囊”填写成为“筋骨活天麻胶囊”,“筋骨活牌”是注册商标,“天麻胶囊”是通用名称。在今后的工作中,请各市(州)局认真准确地进行填写报表,并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便我局在下一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进行完整发布。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