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卫生厅获悉,河北省将把医院管理年活动与“医院等级评审”相结合,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督察力度,开展对等级医院的复审工作,不达标的医院将遭受降级处罚。
据介绍,复审对达不到等级医院标准,不符合“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的降低相应等级;对管理混乱,存在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不满意的医疗机构,将给予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降低医院评审等级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另外,河北省将对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进行专题培训考核,对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院长,取消其所在医院参评全省“诚信医院”的资格。将禁止医疗机构除财务部门外的其它任何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该省还将对医疗机构的“七种行为”加以规范,包括强化法律意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诊疗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用药行为,提高临床用药水平;规范技术操作行为,提高诊疗质量控制水平;规范护士执业行为,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规范急救行为,提高急危重患者抢救成功率;规范医院收支活动,杜绝不合理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