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任德权9月14日在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座谈会上强调,积极推进GAP实施是保证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的根本性措施,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需要,合法、合理、合情。国务院保留的500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就有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即GAP认证,这说明积极推进GAP实施是完全“合法”即完全符合《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管理法》的。我们说积极推进GAP实施“合理”,是因为实施GAP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中药材的生产质量,进而更好地保证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质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而实施GAP的基本要求就是中药材生产必须坚持规范化、规模化。
在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座谈会上,任德权表示实施GAP认证合法合理合情
发布: 2006-10-26 02:52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药网 | 查看: 4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