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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 售 品 种 |
销 售 去 向 |
包装盒生产企业标识 |
假冒注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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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血肿碎吸包 |
河北省唐县人民医院 |
上海手术器械厂、北京希翼互通医疗器械公司联合开发研制 |
沪药器监(准)字96第2032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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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血肿碎吸包 |
南昌伟实公司 |
上海手术器械厂、北京希翼互通医疗器械公司联合开发研制 |
沪药器监(准)字96第2032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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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血肿碎吸包 |
江宁县人民医院 |
上海手术器械厂、北京希翼互通医疗器械公司联合开发研制 |
沪药器监(准)字96第203222号 |
关于停止使用北京希翼互通医疗器械公司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的通知
发布: 2006-10-26 11:29 | 作者: 佚名 | 来源: 网络搜集整理 | 查看: 61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全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经济秩序治理整顿专项行动中,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起违法生产、经营医疗器械案件。经查实,该案中北京希翼互通医疗器械公司非法生产未经注册的“一次性血肿碎吸包”及非法经营未注册的“一次性无菌头皮夹”、“电动开颅钻”、“灭菌骨腊”等产品已销往全国部分省市的使用单位和经营单位(详见附件)。 为防止北京希翼互通医疗器械公司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流入市场后所造成的隐患和不良后果继续发生,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上述情况立即组织对本地区的相关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如发现涉案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停止销售经营,封存、销毁上述产品,并将情况速报我局。 医疗器械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产品,加强监管是当前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目前,未经注册生产医疗器械或经营、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在一些地区还较普遍的存在。对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予以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严格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凡生产、经营、使用未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的,必须依法严厉查处,保证上市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已查实的北京希翼互通医疗器械公司销售统计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 已查实的北京希翼互通医疗器械公司销售统计表
